华东政法大学bbs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政华政中政大校长教授突访江苏昆山:什么课题如此吸引眼球?

[复制链接]

73

主题

116

帖子

53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1:3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8日, 由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昆山市委市政府、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联合主办,法制日报社、法律出版社、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的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发布会暨第二届昆山县域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在江苏省昆山市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邹小龙,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法制曰报社总编辑伍彪、副社长周秉键,法律出版社社长、党委书记黄闽,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侍鹏,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明,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昆山市委书记徐惠民等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并讲话。

▼论坛上,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中国县域法治国情调查丛书》发布。“郡县治,天下安。”与会代表认为,县级政权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县域法治是县域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法治基础。昆山作为我国县域发展的典范,多年来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实践,实现了法治建设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高度融合,经济社会建设与法治建设良性互动。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举办以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中国县域法治建设为主题的高层论坛,深入研讨县域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幕式结束后,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月林,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青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中国政法大学县域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玉圣,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和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周祖成,分别以巜丰富“昆山之路”法治内涵,提升县域发展核心竞争力》巜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中国县域法治的特征和对策》《法治、自治、礼治与善治》《县域法治建设功能定位、重点难点和实践路径》《国家法治建设的县域试验》为题在论坛上作了主题演讲。当天下午,与会专家学者就县域法治的理论与方法、实践与路径等进行了专题发言和深入研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主持了论坛开幕式。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等全国10多所高校的法学专家、13个全国百强县以及首批中国县域法治国情调查10个县市的领导出席了论坛。

本文刊登于今日《法制日报》头版
戳左下“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

此次县域法治国情调查由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开展,全面收集整理了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10个县市区从清末以来法治建设和发展的资料,实证研究了这些县域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基本形态、区域特点,重点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县市区法治建设的进展和成效,总结了我国县域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希望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县域法治建设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积极为推进我国县域法治建设出谋划策,多出创新理论成果,多出决策咨询成果,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邹小龙

江苏省的法治建设工作是在全国走得比较早的,成效也比较突出和显著的地区。昆山市作为中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的代表县市, “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历程已向世人展示了“深化县域法治实践,打造一流法治城市”的成功经验。希望通过这次论坛成功举办,县域法治建设提出更新、更高的观点,并通过这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将县域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一个更高的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为全国县域法治建设实践树立榜样,提供示范。
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将和同志们一道,不断总结全面推广包括昆山在内的全国各地涌现出的好经验,为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建设再上台阶而努力。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

近期,司法部正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各项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希望昆山市以这次县域法治建设论坛成功举办为契机,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法制日报总编辑伍彪

早在2007年,法制日报社就和昆山市委、市政府联合主办了首届中国昆山县域法治化高层论坛,提出了“县域法治”建设这个全新命题。正是契合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需要,“县域法治”的理念不仅在深层次上持续推动了依法治县工作,还成为了法学法律界长期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

▼法律出版社社长、党委书记黄闽

《丛书》编撰者对县域空间政区体制的高度关注,以此作为法学视野下的研究领域,便于聚焦和深化研究,把县域法治作为国家政治运作的基础枢纽,为区域法治与国家法治的关系作了精确定位,县域治,国家治,县域安,国家安。
期待江苏高校组成的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使《丛书》在思想、知识、策略、方法方面的表达更加简洁、凝炼、细化,从一般叙述中抽离出来,成为这独立的表达和检索单元。使《丛书》成为史料和智库兼具的重要工具书。

▼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侍鹏

江苏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早,重视县域法治建设是江苏的显著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江苏面对法治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积极构建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在全国率先发布了省域法治指标体系《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制定印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标准,推动法治建设实现法治建设由目标引领到指标统领,由活动创建到系统构建,由过程领先到水平领先的转变。完善推进机制,构建法治规划、指标、创建、考核、评估、组织等六大体系,推动法治江苏建设不断深入发展。创新实践路径,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项目化管理新模式,推动中央186项法治建设任务在各个层级的落地生根。

▼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明

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艰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需要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本次论坛是一个高层次、高水平、权威性的专题性论坛,是汇聚理论界与实务界智慧、推动区域法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研究平台。本届论坛以“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中国县域法治建设”为主题,既呼应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又为我们在实践层面推动工作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论坛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务实性。

▼苏州市副市长、昆山市委书记徐惠民

法治兴则城市兴,法治强则发展强。昆山位列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两个第一”。昆山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动“昆山之路”拓展延伸过程中,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法治是生产力,是第一投资环境,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法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昆山将坚持依法治市,加快创新突破,打造法治品牌,努力把昆山建设成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示范区。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主持开幕式


▼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月林
丰富“昆山之路”法治内涵,提升县域发展核心竞争力

县域,法治,改革,是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关键词,也是我们今天在昆山举办“第二届县域法治建设高层论坛”所要研究和探讨的三个主题词。
昆山推进县域法治建设是始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任务来展开各项工作的,是以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建设先导区为目标,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共同推进的一项系统工程。
昆山推进县域法治建设科学确定“十三五”昆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战略和举措的重大问题,是立足当前、与时俱进、着眼长远的战略考量,是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推动法治中国在县域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

▼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青锋: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

法治已经成为昆山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县域法治化,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率先建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全国3千多个县,才100多个百强县,咱们又是之首,可以想像,如果咱们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有这么一个目标,有这么一个指标,我们的县域法治化水平质量就会大大地提高。同时有一个组织保障,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调了这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是第一责任人,原来是说政府首长是第一责任人,现在加强了,强化监督考察,加强理论宣传等等。在县域法治问题上我们可以先走一步,率先给全国做出榜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中国县域法治的若干特征和对策

四中全会决定,说法治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那么我们法学家,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我们的法官、检察官,包括我们的官员,我们都应该是工匠,我们都应该是工程师,我们要做好工匠、工程师的作用,四中全会同时又指出,法治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既然是一场革命,我们都应该扮演一个改革家的角色,我们应该发扬的是革命家的精神,唯其如此,我们中国的法治才有希望。
最后,我们能够团结起来,形成合力,凝聚合力,协同创新,来共同推动法治建设,我今天到这儿来,我关注我们昆山现在的法治建设,今后我会长时间的关注昆山县的法治建设,我今天提出这么一个建议是希望昆山县能够在公众参与里头能够在全国做出榜样。

▼中国政法大学县域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暨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杨玉圣:法治、自治、礼治与善治——对既有学术研究文献的梳理与分析

我第一次来昆山是因为中国县域法治国庆调查第一批图书的问世发布会,还有第二届昆山县域法治建设高层论坛,所以我是抱着一种感恩之心来的。第二个感恩就是公丕详教授、夏锦文教授主持的协同创新中心,在全国首次推行的,开展的这一卓有成效的县域法治的国情调查。实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到我们的研究,总结,提升,两者的互动,需要包括法制日报在内的,尤其像丁国锋记者这样长期关注法治实践的记者,我们让更多的人知道以昆山为代表的发达县域已经进行的县域法治建设,也应该让学界同仁更多地关心县域法治研究。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刘旺洪:县域法治建设:功能定位、重点难点和实践路径

县域这样一个政权体系,它的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它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根据四中全会部署,我简单地把它概括为就是从县域来说,它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应该是8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区域的有效实施,二是建设法治政府,三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基层依法治理,五是法律服务体系,六是化解纠纷机制,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八是法治文化。而它的基本的实现路径,我认为或者说是重点主要应当围绕三个方面来执行。一个是真正确立全社会的规则意识,按规则办事,这是我们在基层建设中最难最难的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周祖成:国家法治建设的县域试验

县域法治的实验,应该有一个民众参与的渠道,因为法治的立足点就是民众的权利和利益,是社会的问题,民众基于自己的利益提出法治的诉求,国家的法治建设应该回应民众的这一诉求。同时通过改革来提高服务民众和提升社会发展的能力,这也是县域法治实验可以做的地方。如果法治过程缺乏民众的参与,如果我们的法治建设不能回应社会的问题,那么这个法治建设就可能是一个主观的建构,所以我觉得县域法治建设可以以这个为突破口。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顾功耘评议

我提出推动县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县域法治建设按照我的理解,也可以理解为县域治理体系的建设,我们现在讲国家治理体系,县域的治理体系实际上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个治理体系本身实际上它的全部的内涵我认为最重要就是依法来进行治理,目标是民生,途径,或者叫路径是改革,核心是制度,重点是监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

治理要解决这个问题,公共事务应该公共决策,这个公共决策能不能发展起来?这才是法治发展的空间,你公共实务的区域划定以后,我们政府的职能转变自然就出来了,所以昆山也好,发达的地区也好,最有条件的就是在公共管理,公共实务,国家管理三者之间画一个合理的界限,然后把政府,群众,社会组织,企业各方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这就是县域法治。
▼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祖澜:论县域法治在地方法治体系中的价值

地方法治我认为它是从这个法治中国,包括这个法治社会的这个角度去提出的,它是基于本土化、自下而上的探索,希望以部分带动整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甚至可以提出这个法治先导区的这样一些概念。
仅仅提法治国家而不提法治社会,往往可以导致一种不法国家和专制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我们中国这样一种语境下,法治国家更加强调要以法治社会为基础,同时法治社会的形成,它需要法治国家的这个扶持,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民众对法治的,就是要建立民众对法治的认同,要达到认同,我们必须要承认在通往法治道路过程中很多地方因素要考虑到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长知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还有法治社会这三位一体,随着三位一体,法治国家是一个全局的方面,实现这个三位一体的关键在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更重要的侧重点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是侧重于全社会的公众参与,第二点是民众有这个一致的法治思维与法治的能力。三位一体是我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三位一体的目标。我们进行这个三位,审批、指法、监督(一体)的同时,我们搞好法治政府,重点还是应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仝志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一方面是要适应新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以为了履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责任。从县域法治角度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农村非常重要的经济主体,对其的治理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福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改草案正在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6月20日要结束。这个草案里有一条内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这条对在县域内对合作社治理的工作要求,相对于现行法的第九条规定,力度更加加强。现行法只是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予以指导、扶持和服务,现在明确提出应当建立这样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可见,对农民合作社的治理将是县域法治工作中更加明确和重要的内容。对此,我们应该加强专题研究。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吴英姿

信访制度是中国治理当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领域,而且我学习了本次论坛报告集里面关于昆山的法治建设的研究,我发现信访仍然是昆山法治建设中的难题。
我们南京市信访局长有关一个还算是可以借鉴的经验,可以复制的模式,他成立了一个信访专家智囊团协会,我们也参与了,他把我们各个高校里面的各个学科领域的专家都整合起来,我们的作用就是为信访工作过程当中涉及的专业问题来提供一些建议和意见。你比如说信访问题的分流是很专业的,他属于公共决策问题,立法问题还是纠纷解决问题。这个是很专业的。另外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纠纷解决本身,也很专业,涉及到法律问题,心理学问题,涉及到社会问题等等。所以在这样的问题上面,第三方力量的参与介入,可以说是很好。

▼扬州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张清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展,经济新常态下的环境之下,现行政府面临的环境面临着迅速的变化,公共问题的演化日益复杂,公共需求日益增加,政府响应的能力因为资源而有所不足,以至于造成政府执政的威信的下降,造成地方政府治理的不可治理的危机,这里面就存在供给和需求的矛盾。
县域基层自治中的供给侧的问题,作为一个完整形态的县域的社会治理,涉及中央和地方,国家与社会,城市与乡村的一系列的重大的国家治理关系。它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当中,推进县域治理变革,完善县域治理功能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任务。从整个治理的角度来看,随着政府权力和权威的变化,我们强调,基层自治的多中心,公民的参与,政府与社会合作的治理的网络,我们为他们提供制度供给,是一种较为公允而有效的一种方式。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张善根

各区域里面对宪法描述的总体差异,对权力机关认知的差异,对我们的选举年龄的认知度的差异,对我们宪法宣传日的认知差异,还有宪法宣誓的了解程度,权利义务的了解差异。如果有图表的话,我们会非常直观地了解到这些差异它的程度,比例,都有非常清楚,那么我就简单地告诉一下大家,从中得到的一些认知。至少从我们被调查对象的这种角度来讲,从总体上来看,我们社会公众对宪法的常识性知识认知度相对较高。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龚延泰

法治社会建设在我们省内也是一个短板。30多年改革开放以后,先富带动后富的效应,我认为发挥得不是太好。共同富裕,这既是我们县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这个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法治的保障,这个通过立法,把这个方面把它进一步明确,固定下来,那么是我们处在弱势地位的小农户们在改革开放当中能共享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这也符合十三五规划当中提出的五大发展的新理念。用先富带动后富,然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那么这个设计得非常好,也是我们要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方向。

▼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玉鸿

我们搞这个调查,到底是验证问题还是发现问题,我觉得在这个方面可能是有两组不同的东西,有的话,我们是要带着符合法律原理,相关命题,来和我们的社会生活相应征,看看这个原理是否能够成立。但是我们有一些社会调查,那纯粹的就是发现问题,你比如说,我不是假定,这个宪法意识当中包含的东西,我们看看人们究竟对宪法持什么样的看法,那是发现问题。

▼镇江市法学会秘书处处长徐然

在提出这个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争创活动中,我们镇江对这项工作非常地重视,在去年底召开的深化法治镇江的大会上首先提出了要争创,当时提出的是区域法治建设先导区的口号,它是一个认识上的一个发展的过程,在今年年初的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法治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这么一个要求。
在今年3、4月份,市委接连出台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市委常委会的工作要点,还有法治镇江建设的工作要点,在这两个文件中,将这个目标锁定成为争创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这么一个要求。所以说整个在这个关于争创的认识上,我们也是一步一步的往前推进的。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刘小冰

县域法治建设仍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积极探索法治的应对之策。第一,关于“县域立法权”。县域没有立法权,但执行高标准的环保措施等都需要立法支持。为此,上级人大在了解县域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应主动、有针对性地代为立法,重视无立法权县域的民意表达;县级人大可大量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方案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事务;从长远来看,须进一步考虑立法权向县区下放的顶层设计。第二,关于“权利不饱和”与“义务不足”。现代化既是经济社会文化的现代化,更是权利保障与义务遵守的现代化。“义务不足”现象的蔓延会阻碍公民权利的实现,且依靠外部强制力量形成的只能是不稳固的法治社会。因此,在县域法治建设中,可率先推出“公民守法责任制”,从制度上落实全民守法。第三,关于“大联勤+微治理”。应总结已有的地方实践,围绕服务民众的“微事务”,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通过信息化手段将辖区内的所有数据、力量进行统一调度,以形成“联合执勤”的合力。第四,关于“管理洁癖”。某一工作出现失误时,此部门成绩会被全盘否定,这使有的部门为掩盖而滥用权力而犯下严重错误。因此,应从政策和法律上保障先行先试地区“积极探索的权利”。

▼江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虞卫才

强化部门法治机构的监督职能,我们的部门法治机构要严格按照上面的有关政策,积极承担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治审核制度等相关职能,在部门内部建立起一套规范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的高度法治化。散布要扩展部门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纬度,一方面要拓展业务领域,在更广泛范围的财政预算支出,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营权授予,国资管理等方面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昆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沈清

我们怎么来加快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执法权的改革,前面我们上午一个胡教授谈到这个问题,我们江苏现在周边地区也有,我们工业园区,南通,盱眙行政审批权的建立,从以前的物理集中到化学反应,这一块的改革应该说也是做了示范,我们也正在积极的研究。还有综合执法改革,我们昆山有一个镇级的改革,是中编办的全国25个综合执法改革的试点。这个中心是不叫行政审批的行政审批权,也得到我们中编办的肯定,得到我们第七届政府治理的奖励,这方面工作我觉得可能是我们的方向,我们在努力实践,也在关注一些前面走得比较快的部门的步伐。

▼江苏省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许建彤

我们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在任何社会,国家是无法把触角伸入整个社会,也无法全面干预社会,有必要从社会中来进行发展的行为规范体系,比风俗习惯,道德信仰,行业准则,纪律等等,从这点我们要发挥家族,行业协会,宗教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农村这非常重要。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方明

目前村民自治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各方的权利义务缺乏明确的划分,大部分的法律规范比较抽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各地的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造成村民自治中出现议事不民主,理事缺规章,决策无程序,村务假公开,监督难落实等现象。村民享受民主权利,不能真正落实到位,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健康有序发展。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明明

我在前期调研的时候发现咱们那个江苏省的法治建设好在哪儿?几乎每一个县市,包括咱们基层单位都有法治的网站,那个咱们的法治方面的公示做得非常详细,我们有多少人员,姓名是什么?执法编号。我们山东采取的是什么形式?是一个数据库形式的,就是说他这个形成数据库,能够实施一个随时动态的管理。包括现在的行政复议,行政议诉都形成文件,你有多少案件,行政复议形成了多少,驳回多少,假如我们用循证理论的话,这个数据采集到了,下一步在行政复议的建设中有非常好的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陈金钊

我们搞这个县域法治究竟是以法治政府为主导,还是以法治社会为主导,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以法治政府为主导,那这里面要解决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是这个地方也能够真正的成为法治的主体,在推进的这种体制下,地方要全面贯彻中央的各个方面的部署,但是中央这个部署又是统一的,夏锦文上午讲到,这个中央的统一性和地方的特殊性如何解决,包括如何调动地方的参与法治和建设法治的积极性,这可能都是很重要的问题。

▼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钱玉林

法治是对我们国家来讲是统一的,但也是具有区域性的。我们有区域性的自治,比如说民族的区域自治,包括我们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区域自治。在司法实践当中法官对法无明文规定,不能具体裁判的理由,所以他必须要做裁判,法律没有成文法的情况下,怎么去寻找法律裁判的依据,所以这个地方法治和区域法治都是有比较大的空间的。刚才我们这个沭阳的司法厅的,我们许处长提到沭阳县的问题的时候,他也谈到了这个,包括怎么样用民间法去解决一些问题。其实这都是现实的需求。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进行会议学术总结

县域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子系统和重要组成部分,有自己的逻辑体系和内在要求,我们既要遵从法治建设的一般理论与方法,也要着眼于县域法治国情的特点和现实要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国家与民众相互动,坚持党的领导,以观念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以人民利益为中心,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力求法治的社会实效。
今天这个学术活动论坛,有39位专家、教授、学者和23个县市领导参加,是推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发展的一个重要学术活动。


来源:法制网
记者:孙春英 丁国锋 马超
摄影:罗荣 马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东政法大学论坛  

GMT+8, 2026-4-18 17:37 , Processed in 2.45038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Designed by 999test.cn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