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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华东政法大学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2016年第2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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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9:2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提升在职人员的法学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研究生教育院将于2016年下半年继续举办法学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




培养计划
  • 招生规模:50人。
  • 学习时间:为期两年。分两个学程:第一年为初级学程,第二年为高级学程。周六授课,每周8学时。
  • 课程内容
    专业方向:含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国际法等。
    专业课程包括:基础培训、深化培训、专题拓展培训三个模块。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开展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素能的研习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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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须知
    1. 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
    2. 咨询报名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接受电话咨询;周六上午9∶00~11∶30,接受现场咨询、报名。来校咨询、报名前请电话预约。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开班时间拟定10月中旬。
    3.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寸免冠照片4张,二寸免冠照片2张;
    学员登记表(可从东方法学网点击下载)。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培训中心 薛老师    电话:021-62071808(办)
    手机:13651679046(报名咨询)
    邮箱: yanxiban@.ecupl.edu.cn(报名咨询)
    地址: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六三楼109室(培训中心)
    网址: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快速导航--研修培训”栏目


    培养费用
    1. 收费标准
    每一学程培养费为15000元(含教材资料费、专题讲座费、考察活动费、办理就餐卡和图书卡等费用),一年一缴,二年共计30000元。
    2. 缴费方式
    培养费按学程缴纳,学员在报名注册当日缴清。入学2周内申请退学者,可退还已缴纳的培养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按照未完成培养部分的80%退还;入学2个月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不予退还。
    3. 缴费方法
    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培养费,凭银行汇款单据换取学校收费发票,在汇款备注栏注明缴费人姓名与缴费用途(***,**年第*期高级研习班培养费)。需要报销的学员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单位抬头(详见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开户行:022236-中国工商银行愚园路支行   
    用户名:华东政法大学     账  号:1001223609026407097


    注意事项
    凡按照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并通过考核的学员,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政策规定,请关注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目。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编辑:王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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